学校不仅在入学前提供了一系列助学举措,也在同学们入学时,针对不同困难情况,还开通了多种精准资助渠道,包括开设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对建档立卡、残疾等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给予服兵役学生学费补偿和资助,发放特困学生临时或应急生活补贴等。下面就由我带领大家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将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学费减免。补偿或减免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建档立卡学费减免:对全日制本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脱贫之日起五年过渡期内)减免学费,资助标准按实际缴纳学费确定。
残疾学生学费减免:对残疾学生免除学费,资助标准按实际缴纳学费金额确定。
问:如何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A: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每学年进行一次,同时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您可以开学后向学校提交申请,学校会根据申请情况进行认定。
问:是否只有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才能够享受各项资助?
A:不是。我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类型多样、形式多元、覆盖面广,涵盖“奖、贷、助、补、勤、减、免”多个维度。既奖励品学兼优,也筑牢保障底线,聚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与生活保障,帮助有需要的同学顺利完成学业,成就出彩人生。
问: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哪些专门的帮扶措施?
A:为迎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从聚焦绝对贫困转向服务相对困难这一新形势,及时破除标签化,学生资助工作积极向发展型资助育人模式转变,推动“扶困”与“扶志”“扶智”的有效结合。秉承“以学生为中心”理念,打造“扬帆课堂”“扬帆计划”等立足于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实践能力提升、文体素养提升等全方位素质能力提升的“发展型资助育人项目”。
同时以自强社、伯藜学社、瑞扬学社等资助类社团为抓手,凝聚一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骨干,定期组织开展校园文化活动,打造思想、学业、心理、实践、就业创业五大赋能平台,从而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力素养的全面提升,真正实现资助效能最大化。
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依据有哪些内容?
A:1.学生属于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困境儿童、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工会组织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
2.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
3.学生户籍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所在地的物价水平和学校收费标准。
4.学生家庭收入和资产、负债状况。
5.学生家庭赡养老人和抚养其他就学子女等负担情况,劳动力文化和职业、收入情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
6.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合理性。
7.学生本人健康状况等。
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A:1.提前告知。学校通过有效方式,向学生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学校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同时寄送《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每学年结束之前,向在校学生发放《申请表》,同时做好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2.学生申请。学生通过微信公众号“江苏学生资助”,进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自愿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出认定申请。
3.学校认定。学校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进行核准,认定过程中会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
4.结果公示。学校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等级,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
问:听说申请资助有公示环节,这样会不会让所有老师和同学都知道我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A:这点同学可以放心。学校会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及时去除信息。若同学还有顾虑,可直接与学院负责老师沟通,协商处理。
问:学校有哪些学费减免政策?
A:扬州大学在校学生,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服兵役高校学生学费补偿或代偿。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残疾学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可享受学费减免政策。
问:残疾大学生免学费是全面免除吗?如何申请?
A:我校残疾大学生免学费政策,是指用于资助在扬大就读的,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及研究生在校生中的残疾学生,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残疾大学生入学后可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学院学工办申请,直接免缴学费。
问:建档立卡家庭大学生免学费有什么要求,如何申请?
A:我校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减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学费(脱贫之日起五年过渡期内),请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于新学年开学后前往学院学工办咨询办理。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掷地有声,行动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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